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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射的觀念最早可訴溯及二十世紀初,1905年愛因斯坦依據一般相對性理論首次提出光量子假說,開啟雷射的觀念探討。緊接著在1917年愛因斯坦又提出受激輻射理論,加速了雷射理論的成熟。1960年美國休斯公司實驗室,梅曼Maiman工程師製造出全世界第一具紅寶石雷射。其後數十年雷射的各項運用發展得極為快速,尤其是醫療用途最為成功。(1)  

 

簡單來說,雷射是一種不發散、高強度、單一波長的人工光源,在極短時間內放出能量。當雷射光穿透皮膚時,其能量會被皮膚內相對應的色素質吸收,產生三種不同的作用:

1、光熱效應(Photothermal) -經由雷射光照射所產生的熱能可造成組織凝固、碳化、氣化
2、光化學效應 (Photochemical)-應用在光動力療法(癌症治療) 
3、光機械效應(Photomechanical)-因色素質崩解造成的振波,可產生機械性傷害。

 

皮膚主要的色素質有水份黑色素血紅素

隨著雷射光源、以及各組織所含色素質的差異性,可讓不同雷射光在不同組織間,產生選擇性的破壞效果,從而達到特定治療目的。(2)(3)

 

講到這邊,各位看倌可以發現,雷射就是用來做破壞的工具。那為什麼美容醫學會打雷射來讓人變美麗呢?

很簡單,一方面是把臉上不OK的地方處理掉(痣、多餘的黑色素、表淺微細血管),臉色就會變好;另一方面,則是因為產生破壞後,可以重建一個更好的狀態啊! (膠原蛋白新生、改善細紋、凹洞、痘疤)

 

也因為雷射其實只有本事搞破壞,因此後續自身的修復以及保養是相對很重要的。

例如有人以為雷射打完,自然就會變漂亮,甚至想藉由頻繁密集的施打雷射,達到快速變美的目的。知道原理的人,就明白事情絕對不是這樣的。

密集的雷射光療,只會產生過度的破壞,一旦超過皮膚自我修復的臨界點,下場就只有陷入越來越糟的惡性循環。而光打雷射卻不勤於保養,加上熬夜、抽菸、喝酒、不當減肥樣樣來,把身體狀況搞得一團糟,臉上的皮膚也很難有多好的修復與改善。

臨床上常可見有人在雷射治療之後,不但沒有得到宣稱的美麗效果,甚至變得比原本更不好,仔細詢問之後才發現,很多是因為術後的保養不足/觀念不正確所致,讓原本美麗的契機,變成花錢找罪,甚為可惜。(4)

 

因此,統整一下,到底為何要打雷射呢? 簡單來說,不外乎以下這些目的:

1. 去除斑點、痣、毛髮、微血管、黑色素沉澱等問題。(破壞)
2. 讓皮膚緊實、亮白。(重建)
3. 改善凹疤、毛孔問題。(破壞+重建)

 

由於科技發展迅速,幾乎每年都會有新的雷射儀器發表上市,其作用方式皆不脫前述原理,利用不同雷射光源的選擇性光熱效果,搭配適當的脈衝及能量參數變化,來處理各種皮膚問題。後續將再個別介紹常見的雷射種類及其可處理之皮膚狀況。

 

 

參考資料:

(1) 台灣雷射皮膚美容中心 雷射簡介 http://www.taiwanlaser.com/laser/introducction.htm

(2) 台灣醫界 2006,3月,第49卷第3期 皮膚雷射在醫學美容應用上的新發展 http://www.tma.tw/magazine/ShowRepID.asp?rep_id=2205

(3)  台北市立中興醫院 皮膚科 潘企岳 皮膚雷射的最新發展 http://www.lasermed.org.tw/files/journal/2003/11/200311_1.pdf

(4) 皮膚專家健康網 邱品齊醫師 認識雷射術後保養與醫美風險 http://www.drskincare.com.tw/Qa/Detail.aspx?ID=1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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